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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16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安排265亿财政补贴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、平板电视、电冰箱、洗衣机和热水器产品,推广期限暂定为一年(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)。6月4日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发布了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》。
根据该实施细则,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(机)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。
 
产品类别
能效水平
额定制冷量(W)
补贴标准(元/台、套)
静态加热式
3.4≤COP<4.0
≤4500
300
>4500
350
COP≥4.0
≤4500
500
>4500
550
一次加热式、
循环加热式
3.7≤COP<4.4
≤4500
350
>4500
400
COP≥4.4
≤4500
550
>4500
600
对已享受“家电下乡”等其他财政补贴政策的产品,不再同时给予补贴。
6月16日,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推广目录”。共有31家企业入选名单。在入选名单中,不仅有美的、格力、海尔、志高、长虹、TCL、万和、阿里斯顿等家电企业,也有不少专业从事空气源热水器生产和销售的公司,如中广欧特斯、同益、长菱、德能、天舒、生能、真心、博浪阳帆、纽思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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